日前,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8人判刑,主犯邢某跟李某被判刑10年,熊某被判刑8年,面包车司机郭某被判刑7年,其余被告人分获2年以上刑期,熊某的弟弟被另案处置。
随后,邢某、李某将3名女婴以1.4万元至2.5万元不等的价钱先后卖掉,熊某的女儿卖了1.4万元。
邢某今年71岁,河北人,她和32岁的女子李某是老乡。
一审宣判后,邢某和郭某不服提起上诉,邢某称自己未参加交易儿童没犯法,即便有罪也应获缓刑。郭某称本人所收的3000元是租车路费,并未介入拐卖儿童。
■ 说法
日前,8名被告人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2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,其中两人上诉 coach3折包包,被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驳回。
2009年5月,云南农夫熊某伙同别人将3名女婴从云南送到邢某家中,其中1个是熊某的亲生骨肉。
熊某和李某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电厂邻近见面时,恰被在当地巡查的民警发明。
2009年5月底,李某打电话联系给熊某,讯问是否还有“货”(指婴儿)卖。同年6月3日,熊某花3000元租了辆面包车,将3名从本地“收来”的女婴送到河北,熊的兄弟也带着自己的女儿随车前往,筹备卖掉自己的女儿。
法院终审维持原判
孩子未卖出也无碍定罪
本报讯 (记者 陈博)8名人贩子将7名云南的婴儿卖到河北获利,其中一名人贩已将亲生女以1.4万元的价格卖掉。
邢某等8人被控犯有拐卖儿童罪。
案件在侦办期间,嫌疑人的代办人曾提出管辖权异议。铁道部公安局批复明白,该案由北京铁路公安局管辖,并按法定程序移送起诉 coach包包。
亲兄弟“联手”卖女儿
本案中,2009年6月3日,熊某将3名女婴送到河北,和李某会晤时被警方把持,女婴未被“实际卖出”,当场获救。本案办案法官先容,只有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,实施了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被拐儿童行为之一的,即构成拐卖儿童罪。至于是否卖出并不影响本罪的认定。
近日,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以为,邢某等8人以出售为目标,分辨实行了拉拢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婴儿的行动,均已形成拐卖儿童罪。邢某曾当庭否认帮忙联系买主,婴儿也在其家中转;同案多名被告人均证明邢某参与了买卖行为。司机郭某实施并实现了接送女婴的行为,所收3000元应为非法所得。终极,法院作出裁定,驳回两人上诉、保持原判。
在接收询问时,熊某等人交代了贩卖婴儿的事实。随后,7名女婴中,6名女婴被拯救,但其中2人尚未接洽到亲生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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